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皖教〔2019〕2号)和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校办发〔2019〕50号)等文件精神。现经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,同时上交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,后由各班级组织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和审核材料报送至轨道交通学院。现对困难认定结果名单进行公示,如对困难认定认定名单有疑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,通过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学管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
学管办地址:轨道楼302办公室
监督电话:0551-67822250
轨道交通学院
2023年10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