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皖教〔2019〕2号)、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(合职院学2022〔43〕号)文件要求。现经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,同时上交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,后由各班级组织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和审核材料报送至轨道交通学院。现对困难认定结果名单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如对困难认定认定名单有疑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,通过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学管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24日至9月29日
学管办地址:轨道楼302办公室
监督渠道:
学管办 电话:0551-67822250;
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书记 QQ邮箱:15509656@qq.com
轨道交通学院学管办主任 QQ邮箱:76289580@qq.com
轨道交通学院
2024年9月29日